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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具体参照《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省冶金地勘局网站查看,网址为:http:// www.sc-mg.com.cn。除省冶金地勘局网站外,省冶金地勘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微信等其他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省冶金地勘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省冶金地勘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
受理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85125698
传真号码:028-85125699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
邮政编码:610041
(三)申请方式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只受理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以及以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省冶金地勘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省冶金地勘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省冶金地勘局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受理申请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有关部门具体办理。省冶金地勘局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四川省地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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